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《宁夏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【宁教考院普招[2011]51号】精神,宁夏师范学院将继续承担2011年固原市、同心县和海原县考生的外语口试工作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日程安排
1、6月17日:同心县、海原县
2、6月18日:隆德县、泾源县
3、6月19日:西吉县、彭阳县
4、6月20日:原州区
二、报名、考试时间
1、上午:8:00—12:00
2、下午:14:00—18:00
三、考试地点:宁夏师范学院新校区8号学生公寓一楼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考生凭准考证、身份证领取序号单参加外语口试;
2、考生按照序号单对应的考试时间,凭序号单、身份证和准考证交费入场参加外语口试;
3、严禁考生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和侯考区内;考生可带必要的文具参加口试;考生按口试现场要求在指定位置候考;不得大声喧哗,随意走动;考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考场参加口试;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口试现场;
4、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安排,遵守考试纪律。